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信息来源:新疆日报 更新时间:2023-01-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2023年1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4日在乌鲁木齐召开。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时,常务委员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召开会议的日期。